2014年4月2日 星期三

住戶公約-社區汽機車車位停放辦法

依住戶公約(附件二)P.19-社區汽機車車位管理辦法中的第二條、第四條

二、本社區住戶之車輛於進入社區後,敬請停放入住宅車庫,不得任意停放於路口轉彎處或公共場所進出入口附近,以維社區住戶行入安全。

四、住戶車輛(含汽機車)未依規定停車(臨時停車除外),均屬違規停車,違規停車者一律上鎖並罰款新台幣壹佰元整,一個月內禁止該車輛進入社區。(臨時停車之可容許時間為至保全員下一次再巡邏前,至多一小時。)

備註:
1.未停入住宅車庫內及大樓停車場管委會皆不負保管與賠償責任
2.因汽機車停放亂象頻繁,會先告知住戶移車,如未改善,管理室將依照公約執行,請住戶配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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