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

住戶給管委會的建議

我們社區到底是怎麼了?為何沒繳交管理費的住戶還能當社區委員,這樣的委員能替社區爭取什麼?,真令人匪夷所思?最扯的是還能和按期繳交管理費的住戶一樣領取湯圓,請問是誰同意他領的?!其他住戶如都學他厚臉皮不用繳交管理費一樣享有社區福利,反正管委會也都放任這種沒道理的事,還是只有限定人員才有這種特權?既然未交管理費住戶已享有同繳交管理費住戶之利益了,麻煩請管委會無論如何一定要追討所欠繳之管理費,懇請管委會要給所有住戶一個交代!
 回覆此篇留言回覆    Hidden:   2013/8/8 下午 02:40:19  回覆:2013/8/8 下午 10:45:35  ()

【DAVID WANG回覆】

請管理室一定要仔細核發,没有特權一切依社區規定執行,如此才能對得對住戶對管委會的付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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