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拖吊區域重分配 守護你我安全行

一、為維護道路使用公平及安全,橋頭區、岡山區、路竹區、梓官區即將納入公營拖吊場拖吊範圍。
(一)實施日期:103年3月1日(六)
(二)拖吊場資訊
拖吊場名稱:橋頭拖吊場
拖吊責任區:橋頭區、岡山區、路竹區、梓官區
地址:高雄市橋頭區公園路50號
電話:07-6117126

二、拖吊重點區域
違規停車拖吊,以民眾報案為主,並加強巡查火車站、轉(捷)運站、公車站等重要運輸節點。

三、拖吊項目
(一)第一順位:併排停車或停車於消防栓前、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處或劃設紅線處、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經公告禁告停車處、重點拖吊路段或其他民眾檢舉顯有妨礙人車通行處所者。

(二)第二順位:停車於行人穿越道、設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其他依法令得執行車輛移置處所者。
詳細資訊請洽交通局網站www.tbkc.gov.tw
聯絡電話:229-9825#306、312、313
高雄市政府交通區關心您 103.02
※已將資訊張貼各巷口及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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